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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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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的步骤:
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1.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
2.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
3. 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一、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确定评估领导小组,明确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进度、工作方法和要求,拟征询意见对象及方法,风险评估报告大纲。
二、收集审阅相关资料
1、认真审阅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风险分析篇章;
2、收集需要补充的相关资料;
3、审阅拟建项目的前期审批文件;
4、相关的规划与标准规划;
5、审阅和补充同类或类似项目的风险评估资料;
6、其他所需资料的收集。
三、充分听取意见(包括调查、核实意见)
1、评估主体根据审阅结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需要直接开展或者要求项目单位开展民意调查。
2、通过公示、走访、座谈会、调查表等形式,当面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合理诉求,确保收集意见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3、为民解忧解困,表达真实意见。
四、全面评估论证
1、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论证。
2、对风险分析的内容和程序、评估方法、识别的风险、反应的意见、提出的防范和化解措施、评判的等级、分析篇章等进行全面评估论证。
3、采取全面调查和核查相结合、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经验预测与科学预测相结合,对社会风险程度和相关风险可控程度进行全面评估论证。
五、确定风险等级
根据项目所在地人民确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判标准和指标体系,按照国家发改委《暂行办法》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诉求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高、中、低等级。
凡属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列为工程项目立项前可行性研究程序的一项内容;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党政机关作出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涉及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
2、涉及国有、集体土地征收方面的决策事项;
3、涉及城市发展和规划管理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
4、涉及“三农”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
5、涉及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
6、涉及到诸多利益主体或者较大的群体利益的人事机构改革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
7、涉及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各级党委、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